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指建设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将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进行预测,对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价,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最终做出客观、真实的预评价报告。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是指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依据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编制的专项报告,
工作内容:
设计专篇通常包括设计范围与内容、设计过程、基础依据、其他依据等部分。其中,设计范围与内容主要根据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针对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以及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设计,并对其预期效果进行评价。设计过程则包括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以及编制设计专篇等步骤。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由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依照国家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及确定,并将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提出须加以改进的防护对策,并做出客观、真实的评价结论。
目的: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